一、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第一阶段:市工信局印发项目登记通知,企业按要求登陆“企莞家”开展登记;第二阶段:市工信局印发申报通知以及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企莞家”提出申报并补充上传申报资料。
(二)资格审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核查申报单位(项目)是否存在不适宜资助情况。
(三)形式审查。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名单进行前置性审查公告。镇街工信部门按辖区对列入前置性审查公告名单内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盖章。
(四)现场审核。市工信局根据项目数量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审核,以及委托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核定项目投入情况。
(五)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把通过现场审核的名单在“企莞家”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上报市政府。市工信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
(七)资金拨付。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工信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单位属于工业企业,不含建筑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等生产及供应企业。
(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单位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四)项目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达75万元及以上(不含可抵扣增值税),投入核算范围为软件与系统购置及租赁费、软件与系统技术服务与实施费。
(五)项目可包含多个工业应用系统,所有系统在2020年1月1日后实施并已完工,且同时满足以下规则:
1、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之日;
2、发票(报关单)开具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之日;
3、银行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之日;
4、在指定日期前,项目已在“企莞家”平台完成登记及完工确认。
(六)只接受单一企业登记和申报,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联合登记和申报。原则上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两化融合应用项目。
(七)项目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申报。
(八)项目所投入的软件与系统必须实现以下一项或多项功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仓储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产品数据管理、制造执行、先进排产计划、过程控制、流程管理、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计算机辅助制造。(项目经现场审核,如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将剔除相应的投入核算,并对项目最终的审核结果产生负面的影响。)
三、两化融合贯标项目扶持
1.两化融合贯标领域。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
2.两化融合应用领域。以事后奖补方式,对通过验收认定的项目,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其中,应用莞产软件与系统的最高资助比例提高至25%。
3.两化融合新模式领域。以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对通过验收认定的项目,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总额的2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